3/19/2007

祖宗的智慧︰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


這個標題是一句民諺,涵蓋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的人生智慧:我們看到那些痛哭流涕的人,就一定要去同情嗎?答案當然是個“不”字。

對于一個心理咨詢師來說,他面對的肯定就是“可憐之人”——主動訴說自己痛苦的人。當然,這些人並非都有可恨之處。但以筆者片面的經驗所見,咨客咨詢的動機本身就常常包含著幾種人格問題,也即“可恨之處”。

一類就是過度自戀。高度關注自己,對他人漠不關心,這樣就放大了內心的痛苦體驗。他們拿到咨詢師面前的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。換成別人根本算不上什麼問題。

另外,一些不切實際的目標如“希望周圍的人都喜歡我”、“希望自己成為眾人關注的中心”、“希望大家都真誠待我,對我講實話”,表面看起來滿正常,其實都是過度自戀的表現。這些目標誰也不可能實現,于是就陷入痛苦之中。凡因過度自戀而產生的痛苦,都屬于自尋煩惱。

過度自戀型的咨客還有一個特點,就是他根本不在意咨詢師的看法,只是想讓咨詢師認同他自己的判斷。動輒與咨詢師爭辯,令你頭疼不已。對于這種咨客,咨詢師能有什麼辦法呢?除非你認同他的小題大作。

其次就是喜歡推卸責任。這類咨客認為,自己所有痛苦的根源都在于他人和社會。別人排擠自己,大家合伙陷害自己,領導埋沒自己,等等。他們把心理咨詢當成信訪處,自己的內心痛苦往往只是個引子,通過它要給你嘮叨許多所謂的不公平待遇。實際上他根本不是想解決心理問題,而得想得到一個認同:我無辜,我有道理。 既然他認為自己遭到這麼多“不公平待遇”,心理咨詢師又能作什麼呢?

再次就是過度依賴型。他們把咨詢師當成依賴的對象。不光長期咨詢,甚至不分時間、場合騷擾咨詢師。有個咨客半夜打電話給熟悉的咨詢師,要她來解決自己和愛人吵架的問題。連起碼的作人禮貌都沒有,這種可恨之人難道一定要同情他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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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往往只會專注於自身的不美好,而故意去忽略造成的原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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